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会员0107:好评
酒店整体还是不错的,管家式服务,帮你提行李,有欢迎水果,房间非常大,洗漱用品欧舒丹,还有温泉可以免费泡。值得一提的是温泉,其实就是个温水池,里面各种冲浪,还挺好玩的,下次有机会再去!
会员3148:好评
酒店的服务真的是值得大赞一个,不管是前台,还是楼面服务员,都是那么那么的好,餐厅也很有特色,唯一让我觉得不好的地方有两个地方,第一,酒店房间的味道太大,而且是一股怪味,第二就是房间里面的布局有点不太合理,镜子太多,对风水不好! 不过,总体来说还是不错的一家酒店,我以后还会来的!
DADA:好评
挺好挺好,常来常住。